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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民法院报废资产回收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08:39:39 打印 字号: | |

定远县人民法院现有一批待报废固定资产急需处置,经研究决定,定远县人民法院就报废资产回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商前来报价。为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报废资产回收服务项目

二、评估价格:人民币共计7554.06元。其中,设备及家具:2140.47元,设备及家具(无账)5413.59元。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有效证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内容

对已评估的待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报废资产明细详见附件1),资产类别:1.设备及家具;2.设备及家具(无账)。

五、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7个日历天

2.交货地点:定远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据实全款支付

4.报价时间:报价人需在2024年07月11日09:00前将报价函递交或邮寄至定远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联系人:赵国其,联系电话:0550-2591580。本次询价只接受书面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多方案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5.报价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院内

6.报价函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其封面上标明采购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于 2024年07月11日09:00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  上午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七、报价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放入报价函中。

八、其他事项

1.回收处置的资产为定远县人民法院已完成评估的资产。

2.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次询价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投标人需对上述两类评估资产分别报价,中标后分别签署合同。

4.成交原则:由定远县人民法院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建的询价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总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总价低于评估总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如最高总报价有两家以上相同,由采购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人。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罗义明  电话:0550-2591520

 

定远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附件1: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2:报价单

 

报价单

定远县人民法院报废资产回收服务项目

序号

资产名称

评估价格(单位:元)

投标价格(单位:元)

1

设备及家具

2140.47


2

设备及家具(无账)

5413.59


总计

人民币:                  元。

 


 

责任编辑:蒋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