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远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维保项目询价,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选定供货方。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定远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维保项目询价。定远县人民法院的执法执勤用车(不含因公出差发生故障的车辆)。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地点:定远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预算金额:约7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须具有二类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必须位于定远县主城区范围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4.1 请于 2021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年 12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 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定远县大润发8号地安置房松园路西商铺一单元二楼。(安徽万顺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2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安徽万顺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人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罗义明 ;电话:0550-2591520
代理单位:安徽万顺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青;电话:1865501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