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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2 17:33:44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法选任办法》的规定,定远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着力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的,该院高度重视,迅速核准现有法官底数,明确选任陪审员名额,主动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沟通,争取支持帮助配合。该院派出专人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全省陪审工作培训班的培训,学习陪审的理论与实践,了解陪审员法重难点问题,把握法院陪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组织员额法官开展专题学习,确保法官全面、准确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      
主动协调配合,严格选任程序。该院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细化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明确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让选任工作有章可循,让“公平公正公开”和“双随机”原则落地落实,贯穿选任工作始终。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选任氛围。《选任公告》在全县范围发布,向公众公布了选任名额、选任条件、任期年限等信息。为了让群众广泛知晓,踊跃参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报名。发挥扎根基层、贴进群众优势,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向村(居)民宣传选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坚持选用结合,严格审查程序。将各基层法庭人民陪审员缺口情况统计给县司法局,以期实现人民陪审员就近审案,减少履职负累。变单次审查为双次审查,不仅对首次随机抽选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还对随机抽选的拟任命人选进行再次复查。审查和复查由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三方共同进行,包括违法违纪情况、失信情况、候选人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意见等,确保选任出的人民陪审员基础扎实、素质过硬、代表广泛。

 
责任编辑:蒋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