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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17日在定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8-12-03 09:33:18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三个至上”①的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规范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工作彰显新成效
    一年来,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截止12月1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4847件,审结4492件,结案率为9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为110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13%、15%。调解撤诉率为41%,同比上升5%。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数同比下降16%,上诉率同比下降19.6%。
    (一)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6件,审结429件,结案率为92%,判处刑事被告人54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2人。一是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审结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夺、盗窃等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4件,判处罪犯185人。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贷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61件,判处罪犯84人。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范岗乡原党委书记周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28人;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判处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210人;三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②改革,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确保量刑更加公正均衡;四是扎实有效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圆桌审判制度,充分体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审判特色,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63人。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作用,促进经济协调、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006件,审结2817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4%、7%,结案率为94%,同比上升2%。依法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案件784件,权属、侵权纠纷案件798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57件,促进了家庭关系和睦,保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共审结金融、房地产等合同纠纷案件1178件,标的额达3190余万元。规范民商事法律文书签批程序,健全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行使裁量权,避免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现象。
    (三)健全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管理关系。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件,审结22件,结案率100%,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7件。一是强化行政行为前期指导机制。通过给行政机关上法制课、组织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形式,增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二是健全行政纠纷协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和推行行政案件协调制度,加强诉中引导,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努力化解纷争,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全年通过和解方式撤诉案件11件;三是加强行政行为事后监督机制。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协助和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程序和执法行为。
    (四)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以维护裁判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切入点,强化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58件,执结1129件,同比上升59%和57%,执结标的额为6187万余元,执结率90%;执行到位率86%,同比上升17%。一是以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 ③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活动,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等措施,对234件案件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对26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拘留、罚款,成功执结170件疑难复杂的执行积案。今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执行二庭被团县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二是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如我院在集中执行拂晓乡梅云楼等17户农民甜叶菊款案件中,通过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变卖,对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罚款,促使案件顺利执结,赢得当地群众高度赞扬;三是加大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此类案件90件。其中,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52件,执结标的额达80余万元。
    (五)畅通申诉渠道,坚持依法纠错。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依法支持当事人合理诉求。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坚决纠正侵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生效裁判,共审结再审案件18件,其中,维持5件,改判9件,调解撤诉4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件,维持2件,改判4件。
    二、保障民生,社会矛盾化解取得新突破
    (一)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大力推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和全面调解④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如我院在审理县蔴纺织厂与鑫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从维稳大局出发,兼顾原、被告及企业400余名职工利益,通过多次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后原告撤诉,实现调解一案、解决一串纠纷的良好社会效果。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联系会议制度,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建设,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321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4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5%。
    (二)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坚持“方便群众、方便诉讼”原则,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⑤,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对大部分简单案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2349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83%。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11.8万元,对42名特困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3.8万元。
    (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向社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活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随案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邀请群众旁听观摩重大影响案件的庭审、发放庭审评查评议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联合县纪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机关以及乡镇领导干部500余人参加2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旁听。建立法院内、外网站,设立专职网评员,及时发布法院动态,有效引导网上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深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信息宣传与调研,塑造法院良好社会形象。全年共发表理论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440篇,一篇论文入选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论文集。
    (四)狠抓涉诉信访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⑥要求,积极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重信重访集中处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活动,坚持院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信访通报制度、信访积案包案制度、信访案件评查等制度,强化全员信访意识、强化信访岗位责任、强化违法办案追究,真正把信访工作落实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为迅速有效化解进京访、赴省访积案,先后召开三次进京访、赴省访积案汇报推进会。全年共受理来信67件(次),接待来访132人(次),办理领导交办、转办案件50件,化解信访积案15件,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15%。
    三、深化拓展,司法效能实现新提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服务中心工作。把审判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对审判执行中涉及到全县中心工作的案件,谨慎对待,分清轻重缓急,稳妥地依法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抽调干警参加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性别比整治、“三城联创”等县重点工程(项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审判延伸,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忧,促进“平安定远”建设。全年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100余条。组织干警参加宪法施行30周年知识竞赛,取得先进名次。
    (二)打造亮点,积极推进工作创新。一是高定位扩建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导诉、立案、答疑等八大功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大厅增设触摸式电子显示屏,当事人可以直接查询案件的承办法官、案件审理进程等情况,保障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二是高起点筹划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探索建立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执行力量调配、突发事件处置等为一体的执行联动体系,提高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逐步形成强大的执行工作合力;三是高标准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以争创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为目标,加快基层法庭软硬件建设,更新车辆、电脑等设备,开通局域网和广域网,选调青年法官到法庭工作,充实法庭审判力量,法庭干警均具有本科学历,其中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队伍整体逐步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三)加强规范管理,着力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审判绩效管理。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开庭、裁判、结案、归档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案件运行“看得见、摸得着、说得清、管得住”,定期分析审判态势,提供决策依据。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和鉴定工作,实现裁判权与委托权的分离。全年办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案件356件。大力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目标管理为龙头,以岗位责任制为抓手,以统计数据为依据,建立起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累加的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开展 “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建立办案排名通报制度,营造干警“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司法政务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考勤、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每周由值班领导带队巡回督查,每月通报督查结果,将日常督查和阶段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订阅专业书籍报刊、案例分析研讨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95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40%,同比上升23%。
    四、从严治院,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增强党支部活力,提高法官的党性观念。深入开展“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暨法院干警好作风”大讨论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上党课、干警重温入党誓词、赴凤阳县小岗村接受党史教育等方式,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完善机关党组织建设,经批准新成立张桥法庭、池河法庭和老干部三个党支部,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兴院,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以“两评查”⑦活动为载体,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采取举办裁判文书辅导讲座、民事审判培训班、审判专题研讨、办案竞赛、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例评选、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司法警察大比武等多种措施,拓宽干警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干警解决纠纷的本领和其他司法技能。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全年共有3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4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把廉政建设落实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个环节。院领导、干部层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节假日发布廉政短信,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法官司法良知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制定《构建司法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规定七项26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法官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对工作多次出现失误或群众举报较多的同志,由院领导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⑧规定,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人民群众举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运用思想教育、文化熏陶、典型激励等方式,引导法官提高思想情操、文化素养、职业道德。开辟干警文化园地,为我院书法、摄影、绘画爱好者搭建展示自我风采的平台。在审判法庭、法官通道、楼层走道等处悬挂廉政警示图片、先进人物事迹介绍、励志名人名言以及有关我院工作、活动的展板,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走廊、廉政长廊,培育和丰富干警的文化内涵。
    五、接受监督,司法公信力取得新提高
我院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一是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10月份,向县人大专题汇报了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对建议和提案的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管理,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案件9件;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检查和纠正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裁判实体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案多人少、审判及维稳任务日益繁重的巨大压力,我院以教育强素质,以管理促效能,以创新激活力,全体干警加班加点、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审判和执行工作取得了收案数、结案数和调撤率上升,案件发改数、上诉率和涉诉信访率下降“三升三降”的可喜成绩。
    上述成绩的取得,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更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热情关心和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各类案件逐年递增较快,法官断层问题严重,一线法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普遍;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脱节,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解决执行难问题还需继续加大攻坚力度。对此,我们将创新思维,以坚定的信心和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新定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发展。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定不移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及时妥善审理好在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功能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严惩各种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妥善审理好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平等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更加注重矛盾化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担当司法的社会责任,找准法院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三、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法院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执行工作。
    四、更加注重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升法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推进审判精细化管理,深化审判执行质效信息化评估系统的应用。加强法官培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抓好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注法官身心健康,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更加注重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为法院的建设和发展营造宽松的内外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胸怀全局、务实进取、忠诚履责,奋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努力为建设美好新定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2、量刑规范化:2010 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 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3、无执行积案法院:(1)、在法定执行期限(含法定延期)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不存在执行积压案件;(2)、具体指标: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实际执结率达75%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5%以上、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55%以上、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诉率达90%以上;(3)、本年度执行队伍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全程”即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全过程,做到任何案件在任何阶段都不轻易放过一次调解机会。“全员”即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承办法官等在案件审理不同阶段及情况的调解职责,整合资源,全员参与。“全面”即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从单一的民事审判领域向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拓展。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一律优先调解,全面发挥司法调解的整体效益。
    5、马锡五审判方式:主要内容是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主要特点是:(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
    6、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为完善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而提出,具体为: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建立评估预防制度,建立涉诉信访通报制度,建立约期接谈制度,建立多元化解制度,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制度。
    7、两评查活动:201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开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扎实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两评查”活动,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8、五个严禁: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推出的新举措,具体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仕宏